个人征信报告的查询权限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控制。根据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个人征信报告的查询主要限于以下几种情况:
1. **本人查询**:个人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。
2. **金融机构查询**:在个人申请贷款、信用卡等信贷业务时,相关金融机构可以在取得个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查询个人征信报告。
3. **法院和政府部门查询**: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。
4. **信息提供者查询**:征信机构可以向信息提供者提供信用报告,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5. **其他合法授权的查询**:在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下,有关机构或个人可能被授权查询个人征信报告。
此外,征信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,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。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,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。任何未经授权的查询或使用个人征信报告都是违法的,会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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